项目要审批必须先稳评
发布日期:2013-04-11 11:48 来源:http://www.ksderui.com 点击:
“稳评”分散了责任,一旦出现风险事件,承担责任的将不再是单个组织或个人。 “稳评”制度化
此前在各地试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以下简称“稳评”)终于正式走到台前。2012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应做“稳评”。
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海波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稳评”已制度化。把“稳评”作为一项制度正式在全国推开,这还是第一次。
“稳评”制度化的大背景,是近年来各种社会矛盾凸显。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社会风险评价部主任秦春说,根据来自中央维稳办等权威部门的数据,1994年到2003年,群体性事件数量年均增长17%,参与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2%,由73万多人增加到307万多人,其中百人以上的由1400起增加到7000起,增长4倍。2011年,群体性事件上升到17万起。
群体性事件多发的深层次原因是利益冲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副处长谭成文说,一些重大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涉及民众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各种关系,就会酿成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甚至是群体性事件。
“很多群体性事件不是一天发生的,往往一些合理诉求不听不采纳,被逼成为群体性事件。”秦春说。
2012年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张海波说,“稳评”在本质上是党和政府代群众维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在项目执行前及时发现群众的诉求并及时疏导、解决,这是从事后维稳向事前维稳的积极转变,也是通过维权来维稳的体现。”
按照《暂行办法》,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做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查找并列出风险点,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
但是,对于何谓“重大”项目,《暂行办法》并未明确。谭成文说,在起草过程中,有人提出要制定重大项目目录,有的提出凡是需要发改委审批和核准的项目都是重大项目。对此量化十分困难,分界线很难确定。例如,有的项目虽然投资少,却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