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稳评工作”已提到重要工作日程
发布日期:2013-05-16 15:35 来源:http://www.ksderui.com 点击:
在江苏,当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实施之前,均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邀请各类专家评估,及时化解其中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不但从源头减少了不稳定因素,而且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全面“稳评”,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中,我省增加了稳评工作考核分值,规定凡因稳评工作不力引发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南京、淮安等地先后对13起应评未评发生不稳定事端的情况开展倒查,落实了整改措施。统计显示,2011年全省共完成稳评项目5353件,今年1至8月又完成3389件。各地经过稳评的重大事项,在实施后没有引发一起规模性群体性事件。
群众说“不行”,项目就叫停
“风险点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要真正来源于群众。”这是南京市维稳办稳评处处长施伟的深切体会。对每个稳评事项,各地均利用主流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采取张贴、发放告知书等形式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采取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的诉求。
专家论证,也是充分听取意见的过程。目前,全省各级稳评专家库已拥有专家4075名,兼职稳评员5563名。他们中既有官员、学者,也有社区工作者或行业专业人员,能够对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科学论证。
“群众满意度的高低,是开展稳评的最重要标准。”省维稳办副主任陈建平认为。仅去年一年,全省各地就走访群众88万余人次,召开座谈会7120场,听证会4699场,发放调查表22万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6.8万余条。各地共有115个重大决策和项目被暂缓或不予实施,其中27个被否决;今年1至8月,又有58个决策或项目被暂缓或不予实施,其中13个被否决。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的不出台,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出台,存在大量矛盾和问题不能解决的不出台,群众工作没做好的不出台——“四个不出台”正成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
为群众谋了利益,怎会得不到支持稳评,并不是一评了之,而要全程跟踪,化解矛盾。在省维稳办杨广学处长看来,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事情就好办,不稳定因素就会消除。
地处市中心区的雨润中央新天地,是淮安市10大城建重点项目。在拆迁过程中,有关部门帮助困难户子女及双下岗家庭协调安排工作,为特殊困难的家庭争取低保,为小户型、人口多的家庭争取市政府的共有产权房,积极稳妥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在短短30天内即完成了全部548户房屋的拆迁任务,得到国家住建部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有些重大事项,原本矛盾突出,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但通过稳评科学制订对策,妥善解决了各类矛盾,事项得以顺利实施。去年南京客运站综合布局和站点调整,涉及4处客运站点关停撤除、557名职工分流安置、220多条客运班线重新调整、客运票价全面提高,社会关注度、风险系数均很高。交通部门启动稳评程序后,围绕6个方面不稳定因素,先后召开20余场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形成了兼顾各方利益的实施方案,做到了一个职工不下岗、重新上岗职工待遇不下降。期间,没有发生一起不稳定事端,终结了客运站点“逢调必闹”的规律特点。去年一年,全省通过稳评化解社会矛盾1.5万个,消除不稳定事端的隐患4695个,投入资金2.7亿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2.5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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